第二十一签 须贾害范睢 丙甲 下下 |
〖典故〗 |
魏人范雎早年家境贫寒,当初想为魏国建立功业,因家贫无法得见魏王,投在中大夫须贾门下当门客,后随其出使齐国。朝堂上见须贾被齐襄王数落得嚅嚅无言以对,范雎挺身而出,仗义执言,替主人须贾解围,并维护魏国了尊严。谁知雄辩之才深得齐王敬重,齐王欲留他任客卿,并赠黄金十斤,牛、酒等物,均谢绝。须贾回国,不仅不赞扬他的高风亮节,反向相国魏齐诬告他私受贿赂,出卖情报。范雎受尽相国魏齐摧残,装死后改名张禄,历经磨难,辗转被秦使王稽载入秦。范雎设法跻身于秦廷后,开始施展他的全部谋略和才干,辅佐秦昭襄王,并深得赏识和器重,公元前266年出任秦相。 |
〖诗曰〗 |
与君夙昔结成冤,今日相逢那得缘;好把经文多讽诵,祈求户内保婵娟。 |
〖圣意〗 |
事无成、病祷愈、出不宜、讼有理、冤报冤、求神解、若欲贪、终必败。 |
〖解曰〗 |
此签系冤仇缠结。讼事最凶。急自耗财。和解为妙。贵人占之。谨和处世。多行善事。免遭凶祸。平人占之。求神忏礼。迁善改过。可得人口平安。一切谋为。均宜回心向善。乃可逢凶化吉。冤家宜解不宜结。明者悟之。 |
〖释义〗 |
夙昔结成冤。嫌衅不起自今日也。相逢显恶缘。今兹正图报复也。经文讽诵。示人回心向善。存好心。行好事。感格神佛扶持。以冀解散也。婵娟。指月光言。比譬妇女。言仰沐神佑。家中妻女人口。可保无恙。凡解冤释患。禳病消灾。均有感应。唯在善愿甚切。可无忧也。婵娟。十五月圆之候。时日或应在此。 |
〖解签〗 |
或许过去因故与人结怨,而这些过节会因现在的相遇而发生冲突,对方也许会因此而有报复的行为发生,此时必须多诵念经文,将这些福报回向给家人,尤其是家中的女眷,对方会针对家中的女性加以报复,只要一心向善,不可恶言相向,则可逢凶化吉,事发时机可能会是月圆之日,要多加小心注意。 |
〖东坡解〗 |
旧有夙冤、作事随缘、急宜向善、方保安全。力行好事、心契上天、变凶为吉、出自福田。 |
〖碧仙注〗 |
前因损害用心机、只怕中间有险危、财物存留防耗散、更忧人口得伤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