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六签 管鲍为贾 壬己 上吉 |
〖典故〗 |
春秋,管仲与鲍叔微时,曾同为贾。及分金,管仲多自与,鲍叔知之,不以为贪,知其贫也。后鲍叔为齐桓公大夫,荐仲为相。其善全交道,有如此者。 |
〖诗曰〗 |
一舟行货好招邀,积少成多自富饶;常把他人比自己,管须日后胜今朝。 |
〖圣意〗 |
财禄富、讼得理、婚和合、病渐止、问行人、归未拟、莫害人、人即己。 |
〖解曰〗 |
此签凡事应渐进。不可欲速。不可欺心。如贸易者。虽值物货当行。亦宜为人设想。两得其平。自然渐入佳境。若专求利己。必致损人。天道岂佑之乎。 |
〖释义〗 |
行货。牙行买卖之货。好招摇。货价得时。正好招引买客也。但取利不可过重。积少成多。自可致富。比人犹己。言即己心以度人心。不可用意刻剥。后胜于今。 数可凭。理尤可凭也。为富不仁者戒之。 |
〖解签〗 |
平常流通的货物,只要利润适当,则可招来许多买主,所谓薄利多销,如此则能积少成多,时间累积久了,自能成为富裕之人,经常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。不蓄意剥削他人利益,未来一定会比现在更好,这是天理自有定数,但已成为富裕之人,千万要待人以仁,为富不仁者,自断后福。此签告诫必须循序渐进,保有仁心,富裕幸福的日子则可持久。 |
〖东坡解〗 |
同时经营、皆欲成家、将人比己、不必矜夸。自然天佑、福禄亨嘉、更宜方便、锦上添花。 |
〖碧仙注〗 |
交易公平自得安、莫将人己两般看、欺心利己终何益、本分常教俯仰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