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泽尊王灵签 第四签
❃ 两情欢合甚绸缪,强作夫妻度几秋。
❃ 一朝判袂分飞去,用尽功夫不到头。
解曰:
❃ 始合终离,强谋不宜,枉费功夫,到头将亏。
此签:
❃ 夫妻反目之象,凡事强作无益。
广泽尊王古本灵签第四签:下签。
❃ 两情欢洽甚绸缪,强作夫妻度几秋;
❃ 一朝判袂分飞后,用尽功夫不到头。
古人:爱玉偶情。
❃ 唐朝安南国王宫主雪梅之女婢待者爱玉,偶然与商琳两情欢洽,强作夫妻,不幸琳病亡故,则守贞节也。
圣意:
❃ 功名:名利多阻,勿恋荣华。
❃ 运程:步履艰难,恐有阻碍。
❃ 婚姻:切莫高攀,须自量力。
❃ 官司:忍耐为佳,缠讼无益。
❃ 丁口:眷属有忧,当防灾悔。
❃ 家宅:家门忧虑,祈保平安。
❃ 生意:劳心费力,结尾失利。
❃ 疾病:宿疾难痊,病体多变。
❃ 失物:财物已失,何必追寻。
❃ 厝地:未能长安,多祈神佑。
❃ 田畜:运当损耗,难望滋荣。
❃ 六甲:才华溢意,怀孕生女。